6月20日,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政策及认定工作新闻发布会。在新出台的政策中为文创园区设立准入“门槛”,对园区入驻率、文创法人单位占比、管理考核等都提出了明确要求。
当前,我市在全国文化中心建设“一核一城三带两区”的总体框架下,要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引领区建设,对文创园区规范化和示范建设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为此,北京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针对文创园区建设管理等,今年陆续制定出台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两项专项政策文件,旨在通过开展文创园区认定管理,打造一批市级示范园区,以点带面,有效提升全市文创园区发展水平,为我市建设高精尖经济结构注入新活力。
其中,《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明确了“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管理和考核机制、支持服务体系等内容。如文创园区入驻率须达到70%以上,文创法人单位占比须达到70%以上。《关于加快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发展的意见》主要包括总体定位和建设目标、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提升运营管理水平、健全园区管理机制四个部分。重点在支持政策方面,专门针对示范园区提出了七个方面19条政策,即“示范园区政策十九条”,将对示范园区建设运营管理机构建设硬件设施、开展公共服务、文化金融服务、保护利用老旧厂房建设分园等给予资金支持,并在园区文化企业培育、文化人才服务、品牌建设推广、政策先行先试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
这两个政策文件将对评选出来的“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两类园区进行动态管理和定期考核,考核为不合格且规定期限内整改不达标的园区和示范园区,均作撤销命名处理。
发布会当天,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工作也正式启动。今年下半年,市文化改革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市级文化创意产业示范园区评选,参与评选的园区将从此次认定的首批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中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