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区级国家机关各党委(党组),各中心公司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
为全面推进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根据《新区推进高端产业领军人才发展示范区建设的实施办法(试行)》,实施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引领工程(以下简称“新创工程”),新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开展第二批亦麒麟暨“新创工程”领军人才资格的认定申请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三)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四)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
(六)公共服务领域领军人才
(七)领军人才创办企业
二、申请条件
(一)海外高层次人才
海外高层次人才是指:海外(包括留学人员、港、澳、台及外籍人员)战略科学家和从事科研、教学、工程技术、金融、管理、法律、贸易、文化创意等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人才。
具体包括:
1、在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知名律师(会计、审计)事务所担任高级技术职务,熟悉相关领域业务和国际规则,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管理人员或研发技术人员;
3、在国际组织、国外政府机构、著名非政府机构中担任中高层管理职务的专家、学者;
4、主持过国际大型科研或工程项目,有较丰富的科研、工程技术经验的专家、学者和工程技术人员;
5、拥有符合新区重点发展产业、行业、领域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
6、新区紧缺的其它海外高层次人才。
(二)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科技创新领军人才是指:在高端产业领域从事前沿研究或尖端科技研发,掌握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核心技术或关键技术,填补国内空白,并在新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能够引领和带动本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发展的科技人才。
具体包括:
1、熟悉和了解本领域关键技术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科学研究水平,在前沿技术和理论研究方面有重要创新发现,对推动产业技术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高科技人才;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通过科技创新,取得重要成果,开发成功的新产品、新技术具有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科技人才;
3、积极推动创新技术和产品等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对于解决各种产业化瓶颈问题具有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科技人才;
4、在科技创新理论与技术推广,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领域中产生重要影响的高科技人才。
(三)经营管理领军人才
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是指:在一定规模企业中担任高级经营管理职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执业操守、团队精神和国际视野;具有宽厚扎实的理论基础、管理创新经验、精湛的经营管理技能和核心价值理念的经营管理人才。
具体包括:
1、在同行业中具备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开拓精神,在经营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改革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经营管理创新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2、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先进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水平,并在某一经营管理领域探索总结出先进的经验和模式,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3、在研究、应用先进经营管理理论和方法中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4、在推广运用先进经营管理理论、方法和经验中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层经营管理人才。
(四)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
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是指: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电影、软件、网络及计算机服务、广告会展、艺术品交易、设计服务、旅游、休闲娱乐、其他辅助服务等行业或领域,能够带动和引领文化内容和创意成果在新区产业化,并有较大经济、社会贡献或较好发展前景的创意、技术、营销、管理类的优秀杰出人才。
具体包括:
1、熟悉和了解文化创意产业领域发展的基本规律、未来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对推动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创造型人才;
2、具备较强的文化创意产业专业素质、具有创新思维、创意能力的创新型文化创意产业人才;
3、熟悉和了解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基本规律、熟悉文化创意产业市场运作、能够适应不同岗位要求的管理复合型人才;
4、具有文化创意产业国际视野、熟悉国际文创产业发展历程,能够利用创意、设计等原发性创新方法充分调动国内国际资源,引领和推进新区文化创意产业走向国际化的领导型人才。
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根据申报人的工作实际,在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类别中进行填报。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
高技能领军人才是指:在生产一线岗位,熟练掌握专门知识和技术,具备精湛的操作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劳动,在工作实践中能够解决关键技术和工艺的操作性难题,并对社会做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具体包括:
1、在本企业、同行业中具有领先的技术技能水平,并在某一生产工作领域总结出先进的操作技术方法,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2、在同行业中具备较高技艺,并在带徒传艺方面做出突出贡献,产生重要影响的高技能人才;
3、在开发、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现实生产力方面有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高技能人才;
4、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
(六)公共服务领域领军人才
公共服务领域领军人才是指:接受新区教育、卫生、文化、体育及社会建设等领域主管部门管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创新能力和高超的专业技术水平,其工作成果能够填补新区相关领域空白,有较大影响力的公共服务领域人才,主要包括教育领军人才、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和文化艺术领军人才。
教育领军人才具体包括:
1、具有较高的学术研究能力,对教学实践、教学理论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有深刻的认识和独到的见解,对基础教育领域有深入研究,形成了独特的教学风格;
2、有丰富的一线教学实践经验,教学成绩突出;曾担任过面向全国发行的国家课程教材单册主编;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及以上级别教育规划课题,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3、有丰富的学校管理实践经验,现任校长职务,在促进学校发展过程中做出了突出贡献,学校办学特色鲜明,社会满意度高;
4、作为教学科研专业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北京市特级教师称号或入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医疗卫生领军人才具体包括:
1、长期在三级医院、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从事医疗卫生专业技术工作,正高级职称,其本人或带领的科室业务水平达到省级先进水平,五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2、区域专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积累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团队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对学科发展有较强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得到同行认可;
3、精通本领域专业技术,能够把握学科发展趋势,具有较强的创新和科研能力,本人或带领团队开展医学科学研究,其研究成果有较大影响力;
4、作为医疗卫生专业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文化艺术领军人才具体包括:
1、从事导演、创作、编排、表演等文化相关工作的拔尖人才,或在有影响力的作品中担任主要的创作、导演或者表演工作,或举办过省级的个人作品展览、演出;
2、创作发表过有影响力的长篇小说、剧本、中篇小说和诗集等文学作品;发表过有影响力的学术专著或多篇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对文学理论和文艺创作产生重要影响;
3、国家保护的、具有浓郁地域特色文艺种类的骨干人才或从事民间文艺的拔尖人才;在文物研究、鉴赏、保护领域和展览、展示行业做出重大贡献,具有较大社会影响;
4、作为文化专业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或入选省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新创工程”领军人才除符合以上标准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应在新区进行设立登记且税务登记;
2、在新区创办企业或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的期限为2年以上;
3、每年在新区工作时间一般应在6个月以上。
(七)领军人才创办企业
1、企业已在新区进行设立登记且税务登记;
2、企业注册资本现金资产额度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3、一名或多名新创工程领军人才在企业出资额(或持股数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50%;或出资额(或持股数额)大于25%(含)不足50%,但至少一名领军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或技术负责人。
三、申请材料
本次认定申请试行网上填报,请各相关单位申报人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学人中心网站(http://botc.bda.gov.cn),通过“亦麒麟领军人才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经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表,连同附件材料,制作纸质申报材料五份和光盘一张,报送主管部门。
(一)领军人才申请人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新创工程领军人才资格认定申请表》(网上下载打印);
2、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护照,获得国外长期(永久)居留权的人才需提供国外长期(永久)居留证明;
3、国内外学历、学位证明、国外进修相关证明或职业资格证明材料;
4、国内外工作经历相关证明材料;
5、所在单位为企业的,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所在单位为机关事业的,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6、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7、所获国内外荣誉证书或奖项证明;
8、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学术地位或成就的证明材料;
9、其它所需要的材料。
(二)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申报材料
申请企业应提供以下材料:
1、《新创工程领军人才创办企业申请认定表》(网上下载打印);
2、企业注册文件(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批准证书、税务登记证、章程、公司验资报告书);
3、企业注册地点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协议;
4、加盖工商行政部门档案查询专用章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的复印件。
四、申报流程
1、线上申报:
2016年10月10日起,登录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海外学人中心网站(http://botc.bda.gov.cn),进行网上申报,经审核通过后,下载申请表格,打印并签字盖章。
2、提交纸质材料:
申请表网上申报完成后下载打印并签字盖章。附件材料按以上顺序制作目录,标注页码,顺序装订。材料中提供的证书、论著(论文)、专利、证明等外文资料的名称须用中文进行标注。申报材料需采用无线胶装方式合并装订,一式五份。光盘一份,光盘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光盘上标注申报人姓名。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经各受理部门核对后,原件退回。
3、截止时间: 2016年10月21日
五、联系方式
1、申报评审组织与政策咨询
新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大兴区委组织部、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联系人:范忠良(大兴区);郭明宇(开发区)
联系电话:61298632;67889122
2、海外高层次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经营管理领军人才、文化创意产业领军人才申报
受理部门:开发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大兴区新兴产业促进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宁、郝健强(开发区);赵洋(大兴区)
联系邮箱:sunning@bda.gov.cn、
haojianqiang@bda.gov.cn; dxcc1811@126.com
联系电话:87163911、87162551;81296326
地址: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国际企业大道61栋2层;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816室
3、高技能领军人才申报
受理部门: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人:杨琦(开发区);王京红(大兴区)
联系邮箱:yangqi@bda.gov.cn;dxjyjsm@163.com
联系电话:67882917;81298272
地址:开发区博大大厦615室;大兴区永华南里9号楼(桐城行政办公区)一层。
4、教育领军人才申报
受理部门:大兴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王万东(大兴区);李哲晖(开发区)
联系邮箱:dxrsk@126.com;bdatiyu@163.com
联系电话:81296347;67880347
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911室;开发区博大大厦1311室
5、医疗卫生领军人才申报
受理部门:大兴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事政工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孟冬岭(大兴区);李哲晖(开发区)
联系邮箱:wsjrsk@bjdx.gov.cn;bdatiyu@163.com
联系电话:60283520;67880347
地址:大兴区黄村西大街33号409室;开发区博大大厦1311室
6、文化艺术领军人才申报
受理部门:大兴区文化委员会文化科;开发区社会发展局
联系人:杨子坛(大兴区);李哲晖(开发区)
联系电话:81296719;67880347
联系邮箱:dxwhk@163.com;bdatiyu@163.com
地址:大兴区兴华大街三段15号(大兴区行政服务中心)1615室;开发区博大大厦1311室
新区人才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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