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全面提升全区各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近期,大兴区委组织部、大兴区人力社保局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开展了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专项检查工作。
专项检查主要检查近三年以来全区各单位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重点检查2017年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检查采取单位自查与组织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主要分为自纠自查、组织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一是自查自纠,全区各单位按照要求,对照执行机构设置、编制和科级职数管理情况、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情况等检查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对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并形成书面自查报告报区人力社保局流动调配科。二是组织检查,结合区委巡察工作,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开展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检查组在区委巡察组组长的领导下,采取听取专项汇报、组织补充谈话、查阅资料档案等方式开展工作,根据需要适当开展延伸检查。三是整改提高,各单位(含已被巡察单位)要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以及组织检查反馈的意见建议进行汇总,并建立台账,认真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逐项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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